近日,全县积极推进农房管控和风貌提升工作,村干部及党员代表,纷纷带头自查自拆围墙违建。据悉,湖镇镇文林村委会主任陈春祥自拆300㎡左右的围墙;塔石镇雅村村党员方培根自拆围墙450㎡;塔石镇里王村委会主任余土发自拆1000多㎡的围墙。(龙游新闻)
现在,让我们为这些“带头自拆”的党员干部点个赞。所谓,“教者,效也,上为之,下效之”。党员干部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以身作则,群众就会跟着学、照着做。明确违法建筑本身存在安全隐患,消除安全隐患,为综合整治环境腾出规划空间,让更多惠民政策可以顺利实行,是满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有效途径。
你见,或者不见,我就在那里,违建亦是如此。违法建筑屡建屡拆、屡拆屡建,与农民群众缺乏依法用地意识有着莫大关系。农民群众对依法用地的概念模糊不清,法律意识淡薄,造成踩着法律“红线”而不自知的现象时有发生。查拆违法建筑的行动很重要,但增强群众依法用地等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工作也同等重要。只有让农民群众切身了解依法用地以及相关政策法规,不在法律的边缘徘徊,才能保证其依法用地,杜绝违章建筑的出现。
违法建筑不仅影响城乡规划,而且有悖市场公平。违法建筑是指未经规划土地主管部门批准,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究其产生根源,与“利”字脱不了干系。面对种种禁令出台,众多商家,少有退避三舍,大多铤而走险。其黑作坊、消防隐患无一不威胁群众利益。因此,笔者认为打击违建需重拳震慑,在违建刚“冒头”的时候就主动去处理,决不手软,绝不退缩,让群众合法的整体利益占据至高点。
如今违法建筑层出不穷,面对拆违这块“硬骨头”,如果能让建者不建,建者自拆,拆违工作的进行将会顺利许多。加强违建危害宣传教育,像“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理念一样深入人心。把拆违从章程工作变为个人的自觉行动,不到最后一刻绝不放弃,争取劝服更多“违建户”转化为“自拆户”。违建户自拆,不仅可以将损失减小到最低,而且可以树立榜样,带动更多人对违法建筑自我纠正。拆违控违工作,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美好的家园需要我们共同维护。
作者:宋雪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