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高桥镇坚持绷紧安全稳定弦不放松,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强化基层基础、强化摸底排查、强化问题攻坚,切实做到了将矛盾纠纷消除在基层,有力维护了全镇平安稳定。
一、强化组织领导。将矛盾纠纷及不稳定问题排查治理作为政法工作的重点,制定了《高桥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实施方案》、《高桥镇矛盾纠纷定期回访制度》等,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和管理区书记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9个督导组,定期到管理区、村开展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责任追究,层层分解、责任到人。对工作不积极、化解不到位、稳控不得力的村、单位,视情给予通报、约谈、挂牌督办、一票否决,真正做到责任不落实不放过、工作不到位不放过、隐患不排除不放过。
二、强化基层基础。在镇综治中心,依托群众接待大厅,组织司法、信访、民政、安监、人社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入驻办公,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服务中心,及时化解各类矛盾问题。辖区内每个村均配备1名专职网格员,并安排两名镇机关工作人员作为协管员,定期走访入户、化解矛盾问题。
三、强化摸底排查。紧紧围绕本辖区内存在的突出矛盾问题,扎扎实实开展摸排工作,逐一建立档案。凡是矛盾问题未解决的,面对面听取当事人诉求,认真分析研判,明确具体措施和化解时限,实行销号制,确保解决问题、化解矛盾。
四、强化问题攻坚。对历史遗留、难以解决的突出矛盾问题,实行领导包案制,明确党政主要领导为包案领导,一个领导,一套班子,形成合力,共同协调处理;对符合救助条件的信访困难家庭,帮助其做好救助申请,积极落实各项抚慰救助措施,搞好服务的同时做好法律宣传,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张成金 王贵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