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纪委监委网站近期发布了三名干部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消息。(2月18日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这真真儿是明知故犯。身为一名领导干部,难道不知道自己的所做作为是违法违纪的吗?普通人违纪违法,其影响范围是有限的,而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影响的是整个社会,会对党和国家的形象带来很大损害。这些从基层一步步走到了领导岗位的干部们,在面对中央的正风肃纪,不仅不将警钟长鸣于耳,反而将党纪国法抛诸脑后,心存侥幸,最终走入歧途,坠入无底深渊,最终自食恶果。
当前,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为什么我们的干部队伍里依然存在这样的“蛀虫”?是因为我们这些手握公权的领导干部们,平时不注重道德锤炼和良好行为习惯养成,面对一些消极腐败现象以及“四风”问题习以为常,缺乏分辨力和抵制力,以致于思想开关松动,对党纪国法没有敬畏之心,已然忘记了自己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为党和人民做事用的。
权力向来是把双刃剑,运用得体利国利民,反之,则伤人伤己。必须加强对领导干部手中公权力的监督制约,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约束党员干部的行为,使其不敢越雷池半步。党员干部必须始终将思想建党放在首位,时刻保持清醒警觉,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同时要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不断完善自己、提高自己,努力将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践行到底,坚决不破底线、不越红线、不触高压线。
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不容践踏,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党内绝不允许有凌驾法律之上的特殊党员!因此党员干部一定要引以为戒,管好自己手中的权利,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定信念、严守规矩,担当尽责,树好党员干部清正廉洁形象,践行自己的使命和责任,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路上步履稳健,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书写精彩而无悔的人生!(玫瑰玫瑰灰)
作者:刘子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