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据新京报报道,明星大鹏之前遭邓某敲诈勒索8万余元,因为大鹏报了警,才使对方的犯罪未遂。后来经法院审理,判处了邓某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缓刑两年,罚金四千元。
据说是因为邓某发现大鹏的某处房屋存在违法建设的情况,就多次以发布此信息为威胁,向大鹏索要人民币8.3万元。 本来以为大鹏会为了自己的形象,而且要的也不多,大鹏就会心甘情愿的给他,没想到踢到了铁板,直接将自己送进了监狱。
此消息一出,网上对大鹏的做法一片叫好声,认为“虽然8万元对于明星来说不多,但对于犯罪分子绝对不能纵容手软”,有网友看到是邓某时,就调侃说“邓某是邓超吧,还被大鹏绑架过”,还说“是因为孙俪给邓超的零花钱太少了”。这网友的想象力也是无敌了!
还有网友对于大鹏有没有违建十分感兴趣,认为大鹏如果有违建,也应该按照法律来办事,一码归一码,不能姑息养奸。
法院经审理认为,邓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鉴于其系犯罪未遂,且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罚认罪,故依法对其减轻处罚并宣告缓刑。
不过在这个审判结果中,并未对大鹏的房屋是否属于违建一说做出任何的说明。